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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木
据5月25日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通报,5月23日13时50分,该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教师刘某在校内驾车将该校一年级学生谭某撞伤,后谭某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目前,涉事教师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责任。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将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小学校园是大家公认最安全的地方之一。当家长们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就放心地去上班、干其他事去了。这起发生在校园的悲剧警醒我们,越以为安全的地方,越不能掉以轻心。
有网友不解:为什么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导致涉事老师被刑拘,校长、分管副校长被免职呢?其实,复盘事发经过,便知这并非交通意外,而是一起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首先,涉事教师刘某的车不应该出现在校园里。武汉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于2020年11月9日印发的《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校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须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须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设置要充分考虑孩子们的安全,最好做到人车分流。即使不能分流,进出车时,保安要全面引导。
然而,学校领导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安全规定,既没有将人车分流,也没有禁止机动车入校,进出车也无保安引导。两校长被免职,不冤!
据媒体报道,涉事车辆从地下车库开出,驾驶人在等待同事的时候,受害的小学生在车前系鞋带,启动车辆时,驾驶人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小学生,造成左轮先后两次碾压小学生,第一次碾压时还拖行5米,第二次从孩子脖子处碾压过去。
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启动车辆前,司机要“绕车一周”,检查车辆状况和确认周边安全。这个小举动对安全驾驶至关重要,因为驾驶员上车后,会有一定的视野盲区,难以发现在车边逗留的孩子。而刘某显然忘记了这个必要的操作。发生碾压后,刘某又没有及时发现异况中止行驶,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刘某被依法刑拘,不冤!
平心而论,涉事教师、校领导肯定都不希望自己的学生遭遇不测,但事已至此,他们不得不为自身的疏忽大意、违规违法付出沉重代价。可再严肃的处理,再多的赔偿,也挽救不回孩子的生命,抚平不了受害人家庭的心理创伤。希望这件事能让人们对校园安全引起足够重视,越是容易疏忽的地方,越需绷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根弦。
人车混行的乱象,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有没有?各校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车分流措施,加大对全校师生及安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当然,也请家长提醒孩子,不要在车边逗留、玩耍,那里可能是司机的盲区,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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