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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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调整原则实施。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 417,596,3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注: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权益分派申请时的总股本为
为 29,231,741.98 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游洪涛及王瑛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本
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华森
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华森制药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
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4.53 元/股调整为 4.23 元/股。(首次公开发行
价 4.53 元/股,2017 年度分红派息 0.071 元/股,2018 年度分红派息 0.035 元/股,
息 0.05 元/股,2022 年度分红派息 0.07 元/股,计算过程为:4.53-0.071-0.035-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89 号 咨询联系人:周智如
咨询电话:023-6703885 传真电话:023-6762290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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